[2009-12-15 16:59:47]
第一章 宗 旨 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奖,由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会主办,上海市书法家协会承办,宣家鑫出资设立的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奖。 本奖旨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上海地区青少年书法艺术发展,提升青少年的爱国热情,促进青少年的自身修养,使书法艺术后继有人代代相传。本奖项将努力打造成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的品牌奖项。
第二章:奖 项 一、参评年龄: 青年组:凡18岁至45岁的青年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符合本评奖条例的均可申报。 青少年组:凡18周岁以下(含18周岁)的书法爱好者,符合本评奖条例的均可申报。 二、奖项设立: 1、青年书法艺术奖: ⑴ 评选出10名有突出成就的青年作者。授予上海青年书法艺术奖。 ⑵ 评选出15名有一定成绩的青年作者。授予上海青年书法艺术提名奖。 2,青少年书法艺术奖: (1)评选出10名有突出成就的青少年作者,授予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奖。 (2)评选出15名有一定成绩的青少年作者,授予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奖提名奖。
第三章:申报范围 一、申报范围: 本奖项用于鼓励该年度内(2009年为1月1日-12月31日)在书法艺术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在上海乃至全国书法展览中取得荣誉的青少年作者。 二、申报条件: 1.青年组: (1)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全国书法大展、兰亭书法艺术奖入展的青年作者。 在中国书法家协主办的各单项展览(含楹联展、扇面展、册页展等)中获入展的青年作者。 在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主办的重要展览中获得优秀奖的青年作者。 2,青少年组: (1)在上海市书法家协会举办的青少年书法大展中获等級奖的青少年作者。 (2)在书法考级中取得九级以上成绩的青少年作者。 (3)在上海市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举办的“真彩杯”及“樱花杯”比赛中获取得等級奖的青少年作者。 (4)在中日青少年友好交流高野山书法比赛中获等級奖的青少年作者。 (5)青少年组作者申报奖项需由指导教师填写推荐理由,并签名盖章。 (6)对获青少年艺术奖作者的指导老师授予优秀指导奖。
第四章:申报、评奖、颁奖程序 一、申报: 1、申报时间: 每年的12月1日至12月30日为参选申报时间。 2、参评者须提供的资料:(1)申报表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shanghaishuxie.cn(2)获荣誉证书的正本和复印件(3)提供近期作品一件。(4)如有作品集须一并提供。 2、申报方式: (1) 作者根据申报奖励条件自行申报。 (2) 名师名家推荐在书法艺术上取得成就的青少年。 (3) 作者根据个人书法艺术水平向组委会提出申报。 二、评奖程序 1、组委会自截止申报日起,十五天内应作出接受或不接受申报的决定,并以书面通知申报者。 2、由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作品等综合信息,经组委会评选审核并提交组委会主任会议最终审定,公布当届艺术奖、提名奖的名单,并表彰优秀指导教师。 三、宣布结果 本奖在上海市书法家协会联欢会上宣布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及作品集。适时为艺术奖获奖作者、提名奖作者举办展览,并出版作品集。
第五章:组委会 一、组委会机构: 1、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出资方及相关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委员若干名。 2、组委会负责管理本奖评选工作全过程。 3、组委会下设秘书长、副秘书长、组委会办公室。 二、办公室职能: 办公室负责处理组委会的日常工作。
第六章:评委会 一、评委会机构: 1、评委会是组委会的专门机构。下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实行专家评委制。 2、设立评委库。 3、每届评委会,由组委会从评委库里随机选出若干名专家组成。并在每届评选初公布评委名单。 二、评委会职能: 评委根据评选要求,对当届艺术奖、提名奖等奖项提出入选名单。
第七章:经费 一、经费来源: 本奖项的活动经费,由宣家鑫出资,金额为每年30万。计划在今后10年(2009年至2018年)内共计出资300万元。 二、运作规则: 1、出资人每年在颁奖仪式举办前2个月将资助款划入组委会办公室指定账户。 2、资助款由组委会秘书长按需要制定使用计划,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提取使用。 3、每年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秘书长须向组委会提供资助款的使用明细表。 4、年度资金使用视活动规模和实际需要而定,结余资金可转入第二年继续使用。
第八章:守 则 一、原则: 组委会、评委会应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尊重书法艺术规律,遵守职业操守,遵守本条例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回避: 组委会、评委会成员凡与评选对象有直系亲属关系或直接师生关系的,在评选工作中实行回避制。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09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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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少年书法艺术奖评奖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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