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协会干部选拔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扩大协会干部选择范围,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规定,结合文联的实际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对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秘书长开展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秘书长1名。 二、岗位要求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和大局观念,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2、有一定的专业工作经验,事业心强,工作勤奋,业绩突出,在会员中有一定认可度。 3、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备担任协会领导工作所需的管理知识,具有专业活动策划和组织能力。 4、有一定的文字综合和口头表达能力。 三、报名条件 1、年龄:原则不超过50周岁(196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现任副处级职务年龄可适当放宽。 2、学历: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任职资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现任副处级职务; (2)担任正科级(或相当)职务3年(含)以上; (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具有策划、组织市级书法活动的能力和实绩。 4、现为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四、参加选拔的人员范围 市文联、市文联所属各协会工作人员及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第六届理事中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 五、选拔工作程序 1、报名 到市文联组织人事处领取并填写《书协秘书长选拔报名登记表》,交报名表时须附学历、学位、职称、任职等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 市文联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市文联党组审核后,公布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和基本情况。 3、演讲及测评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在规定范围内进行竞职演讲,演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并提供一份书面演讲稿。演讲顺序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竞职演讲内容为:个人工作经历;专业能力及主要专业成绩;上岗后的职责及开展工作的设想。 由参加竞职演讲大会的人员对竞争上岗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总评分数低于60分(按总分100计)的人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竞职演讲得分前5名(报名人数小于5名时,前3名)人员进入面试。 4、面试 由选拔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面试小组。面试小组由文联领导、协会领导、人事部门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面试时间每人为20分钟,面试顺序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5、确定考察对象 依据选拔人员参加竞职演讲、面试的总成绩,同时考虑整体素质与选拔岗位的胜任程度,经市文联党组领导和书协领导研究后,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6、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市文联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7、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市文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任人选。对没有适合人选的职位,可暂时空缺。 8、任前公示 将拟聘任人选在文联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根据公示结果,决定聘任人选。 9、聘任期限 通过选拔上岗的人员,聘期至书协本届理事会任期届满,可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 聘任人员人事关系原则上保留在原单位。 10、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9日至10月19日 报名地点:上海市文联组织人事处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238号新楼204室 联系人:曾玉婷、陶岚 联系电话:62483323-224 竞聘演讲、面试时间:2012年10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时间:2012年11月中旬 六、纪律要求 在以上选拔过程中,所有人员要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参加选拔的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材料,承诺材料的真实性,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通过宴请、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拉票。 2、参加竞聘演讲测评人员、面试小组成员要客观公正作出评价,不准打人情分。 3、参加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不得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对违反以上纪律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参加选拔的人员在面试前查实的,取消面试资格;在考察中查实、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任职后查实的,免去聘任职务。对其他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八、回避与监督 参加选拔人员和有亲属参加选拔的干部,不得参加选拔的组织工作。 市文联纪检监察(审计)室对选拔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
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组织人事处 2012年9月30日 |
关于开展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秘书长职位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2-09-29 点击: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