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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市篆刻艺术展征稿启事

2017-03-23   点击:6649

海派篆刻,经明清两代,在与皖、浙各派的交流中,吸纳诸家之长,不断开拓,终于成就了中国篆刻的“半壁江山”。艺术市场的繁荣、多元文化的相互冲击与融合,构成了海派篆刻在艺术风格上的创新与多样。为进一步弘扬海派篆刻艺术,全面检阅上海市篆刻人才结构、艺术风格取向与艺术实力,提高海派篆刻影响力,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决定举办2017上海市篆刻艺术展,现将征稿启事公告如下:

一、     主办单位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二、     征稿对象

年满18周岁以上的上海市内篆刻家和篆刻爱好者,投稿一律采用真实姓名。

三、征稿要求

1、内容:篆刻作品的印文内容要求健康向上。

2、规格:篆刻作品寄印稿8—12方,附两个以上边款,一律贴在135X33CM的竖式宣纸上,并自行设计、题签。另附印蜕一份,并注明释文。评审结束后由组委会通知入展者寄篆刻原石一方参展,如不寄原石者视为放弃入展资格。

3、本次展览不收取评审费。鉴于人力,落选作品一般不退,如需退稿,请寄退稿费50元人民币,退稿作品将由主办方从邮局快递送达,请勿自行前往领取。汇款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上海书协,邮编:200040,收款人:张敏鹿、兰海彬。附言上请写“退稿费”字样。

四、作品评审

1、组委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审纪律等。

2、评审:通过初评、复评与终评,从来稿中选出入选作品、获奖作品共100件左右。展览设优秀奖10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提名奖10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获奖及入展名单在上海书协微信平台、上海书协官网和上海书协通讯上公布。

3、评审结束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对部分作品抽查面试。

4、非上海书协会员作品入展本届篆刻展,具备加入上海市书法家协会的条件之一。

5、出版《2017上海市篆刻艺术展作品集》,获奖、入展作者每人赠送一册。

五、征稿日期

本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5月2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方式

1、邮寄或快递:请将投稿作品与登记表同时挂号邮寄或快递,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1104室上海书协,邮编:200040,电话:52353720,联系人:张敏鹿、兰海彬。请在信封上注明“篆刻展”字样。

2、现场投稿:定于2017年5月2日,9:30至16:30,在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200号1号楼大堂收稿。

七、展出时间、地点

2017年6月,上海文艺会堂展厅。

九、其它事宜

1、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2、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3、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上海市书法家协会

2017年3月24日

点击下载登记表:2017上海市篆刻艺术展登记表